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外国职工英语授课专业及优质课程申报通知

创建时间:  2017-05-12  刘佳    浏览次数:


关于2017年公司外国职工英语授课专业及优质课程申报通知
为做好2017年建设高水平大学"留学公司"项目的申报与经费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外国职工英语授课专业及课程建设工作,现开展2017年公司外国职工英语授课专业及优质课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方式和条件
1.申报专业应为经研究生院或教务处批准开设、具有招收职工的基础和发展前景的硕士或本科专业。为职工新设的专业须经研究生院或教务处认可。第一批经过评审正在建设中的英语授课专业可申报第二期资助。
2.申报课程应为公司正常开设的主要面向外国职工或具有吸引职工潜力的英语授课课程,且具有可持续性,为本专业将来建成英语授课专业创造条件。
3.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的专职教师,每个课程负责人仅限申报1门课程。所申报课程须有课程团队,且以本校教师为主体。须确保负责人出现变更情况后,团队成员能够及时接替。
4.已经获得教育部、市教委和我司职工英语授课课程建设立项的教师原则上不得再申报。如确有需要,须提交原建设课程的结项报告和课程总结。
5.申报课程除提供申报材料以外,还须提供主讲教师至少总时长为30分钟的现场教学视频。视频内容应为课程重点或难点,单项视频时长在5至15分钟内。
6.凡是已接受公司海外研修项目的教师应积极申报,并主动承担课程建设任务。
7.曾参加过公司优质课程申报,但未获得立项的课程,如已有明显的改进的,可重新参加申报。
(二)         申报程序和经费下拨
各培养单位负责课程的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国际交流学院。国际交流学院作为建设高水平大学职工培养项目的主要负责单位,将各培养单位的申报课程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审核,由专家评审组讨论决定课程立项及经费分配方案。立项名单在国际交流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国际交流学院发布正式通知,并报学校发展规划处和国际处备案。经费使用按照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使用办法执行。
(三)         申报时间节点
请各单位在5月31日前,将《公司外国职工英语授课优质课程申报表》(见附件1)或《公司职工英语授课专业建设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zdl1983@shu.edu.cn,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延长校区国际交流学院3楼办公室或宝山校区V楼(靠近山明食堂)职工事务办公室张冬林老师。联系电话:56331820/15801943709
(四)         其他说明
获得课程立项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立项要求,切实推进职工培养工作,认真遵守学校发展规划处有关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经费使用办法,加强经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有效提升职工教育水平。
 
国际交流学院
国际事务处
2017年5月10日




上一条:网投比较靠谱的大平台17届毕业研究生留沪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有关通知

下一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